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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2/9/11  阅读次数:6760  字体大小: 【】 【】【

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师(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2)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应届毕业生。                                                                                                

  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应届毕业生。
  (4)本专业大学专科三年级以上学生。

  (5)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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