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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12/9/11  阅读次数:6601  字体大小: 【】 【】【

项目管理师(申报条件)

  项目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大专以上二年级学生。
  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
  (3)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
  
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负责过2~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负责过3~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含研究成果、奖励成果、论文著作),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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