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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西省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7  阅读次数:3138  字体大小: 【】 【】【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赣人字〔2005〕183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12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请各地按照《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考区考点设置
全省共设4个考区,即省直考区(设在南昌市)、赣州考区(设在赣州市)、九江考区(设在九江市)和吉安考区(设在吉安市)。其中,资格审查地在省直、南昌、萍乡、鹰潭、宜春、上饶、抚州的报考人员统一在省直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在赣州的报考人员统一在赣州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在九江和景德镇的报考人员,统一在九江考区参考,资格审查地在吉安、新余的报考人员,统一在吉安考区参考。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30日、5月31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月3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3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即该科目考试有答题卡和答题纸两部分。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情况参加其中一个专业科目考试。
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2015年1月7日9:00—21日17:00;单位登记备案时间:2015年1月7日9:00—9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2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5年1月30日17:00。请报考人员按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考条件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报考类别。本次考试分为考全科(即考3科)、免试部分科目(即考1科或考2科)和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3个类别。
(一)考3科的条件。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附件5)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3科”。
2014年已经参加了考试且通过了1科或2科的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均应选择“考3科(即没有免试科目)”,不得选择考试级别“考1科”或考试级别“考2科”,且要填报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1科或考2科)。对已取得建设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证书,符合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相应科目:
1.考2科条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须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二科”(即有1科免试)。
2.考1科条件。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或工程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资质项目经理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只须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级别”时,应选择“考一科”(即有2科免试)。
(三)增项(即相应专业)考试条件。对已取得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加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安排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相应专业报考按新报考人员处理,使用新的档案号。
(四)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
(五)因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该项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老报考人员(即2014年成功进行网上注册登记的报考人员)报名,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登录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3份。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9:00—29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二)新报考人员(即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及增项报考人员报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1网上注册登记。报考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报考注册页面,根据报考条件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选择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报考人员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人员登录标识),打印《报名表》一式3份。
2、现场资格审查。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及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在省直资格审查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报考人员需将报考材料交由单位统一办理(省直资格审查点不受理报考人员个人提交的材料),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单位情况备案表、汇总表、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报考人员相关材料(附件6、7、8)。省直资格审查点(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省人事考试中心,0791-87555666。
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原则上将报考材料交由单位统一到设区市资格审查点办理。报考人员需将材料交由单位统一办理,单位提交的材料包括:单位情况备案表、资格审查汇总表、资格审查经办人员诚信承诺书及报考人员相关材料(附件6、7、8)。设区市资格审查点(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或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其中报考3科人员的报考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3份,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等复印件(备原件)、及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各1份;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考1科或考2科)的报考材料,包括《报名表》3份,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资格证、职称聘任证、毕业证、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复印件(备原件)、及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2)、从事建设工程工作年限证明、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各1份;报考相应专业(即增项)人员的报考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3份,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已取得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备原件)及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2)各1份。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报考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考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报名无效。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9:00—29日17:00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成绩管理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定,并于2015年8月以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考3科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或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1科、考2科或相应专业科目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统一采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专业、级别及科目代码见附件3、附件4。
六、有关事项
(一)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每人每科60元。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报考人员以及该报考人员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案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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